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、大力培育优质企业的决策部署,坚持制造业当家,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“单项冠军”企业,根据《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》(工信部联政法〔2021〕70号)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工信部政法〔2023〕138号)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(以下简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)组织开展的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(以下简称省单项冠军)的遴选、管理、服务和相关支持活动。
第三条 省单项冠军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领域,具备较好的创新基础条件和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,生产技术或工艺水平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,单项产品(生产性服务)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或全国前列的企业。